发布时间:2025-10-10 17:09:38来源:阅读:
根据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》(赣人社字〔2025〕103号)等文件精神,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眼镜行业职业技能竞赛。为确保竞赛工作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竞赛实施方案。 01、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指导单位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,主办单位为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承办单位为鹰潭技师学院,协办单位为鹰潭应用工程学校、余江工业园区管委会、江西眼镜商会、鹰潭市同仁眼镜职业培训学校、中童镇商会。为统筹部署推进赛事各项工作,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眼镜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,负责统筹竞赛全面工作,协调重大事项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;成立竞赛执委会,执委会办公室设在鹰潭技师学院,负责具体落实竞赛协调、技术实施、卫生健康、安全保障等工作。 02、竞赛内容 职工组/学生组 单人赛 02、竞赛职业(工种) 1.眼镜验光师 2.眼镜定配工 03、竞赛标准 1.本次竞赛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,按照相应职业(工种)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,职工组以高级工(三级)及以上的标准和要求为基础,学生组以中级工(四级)及以上的标准和要求为基础。其中,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30%,技能操作考核占总成绩70%。 2.理论知识考试模块采用纸质试卷答题的方式进行,试题从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中组卷;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。竞赛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,计分方法如下:总成绩=理论知识考试成绩×30%+技能操作考核成绩×70%,最终按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的总成绩进行排名。 注:总成绩相同者,技能操作考核成绩更高者在先。 03、参赛选手 01、参赛年龄 参赛选手年龄在16周岁以上,法定退休年龄内,且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职业道德高尚,无不良从业记录。 02、参赛身份 1.职工组 (1)江西省行政区域内,各企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、自由择业人员及大中专院校、技工院校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。 (2)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锐意进取,勇于创新。 2.学生组 (1)江西省各类院校在籍学生(含高职、职业高中、普通中专、技工技师、成人中专、职教中心等)均可报名参加。 (2)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锐意进取,勇于创新。 03、其他要求 已在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前6名、省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,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。 04、竞赛实施 本次竞赛分选拔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。 01、选拔赛 选拔赛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,选拔赛须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。 02、省级决赛 省级决赛定于2025年10月25日—27日在鹰潭技师学院(地址: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岱宝山路11号)举行。10月25日16:00前至鹰潭技师学院(地址: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岱宝山路11号)报到,并领取参赛证。 03、竞赛形式 现场集中比赛 04、报名方式 决赛参赛选手由各设区市、省直部门(行业协会)、企业、院校团体统一推荐报名参赛;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《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眼镜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)、《2025年江西省“振兴杯”眼镜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版及盖章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522742524@qq.com,组委会审核后,如有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于10月18日前电话通知,未接到通知的均可参赛。 报到所需材料: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A4纸,正反面印在同一页)、近期1.5寸蓝底证件电子版照片、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已取得者)、《报名登记表》《报名汇总表》原件(加盖推荐单位公章)。联系人:汤羿坤 17307019381。 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、耗材费等竞赛费用,领队、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,往返交通费用由各地派出单位自行承担。 05、表彰与奖励 01、物质奖励 对获得第一、二、三名的选手,给予物质奖励。 02、授予荣誉 经相关部门审核后,对获得前3名的职工选手,按规定授予“江西省技术能手”称号,已获得该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;对指导选手在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指导教师颁发“竞赛优秀指导教师”证书(每名选手限1名指导老师)。 03、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.眼镜验光师 对于该职业(工种)前3名的职工选手,经相关部门审核后,按规定拟颁发相对应职业(工种)技师(二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有同职业(工种)技师(二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拟颁发高级技师(一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该职业(工种)第4至第10名的职工选手,按规定拟颁发相对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(三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 对于该职业(工种)前3名的学生选手,经相关部门审核后,按规定拟颁发相对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(三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该职业(工种)第4至第10名的学生选手,按规定拟颁发相对应职业(工种)中级工(四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 2.眼镜定配工 对于该职业(工种)前3名的职工选手,经相关部门审核后,按规定拟颁发相对应职业(工种)技师(二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该职业(工种)第4至第10名的职工选手,按规定拟颁发相对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(三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 对于该职业(工种)前3名的学生选手,经相关部门审核后,按规定拟颁发相对应职业(工种)高级工(三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该职业(工种)第4至第10名的学生选手,按规定拟颁发相对应职业(工种)中级工(四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 注:相关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按照颁证当月人社部职业(工种)可备案等级执行,已取得同种职业(工种)同等级证书的,不再重复发放。 04、其他 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20人的赛项,按规定奖励人数的50%执行(有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);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10人(含)的赛项,仅通报比赛名次;获奖选手不并列排名。 06、工作要求 NO.1 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技能竞赛是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,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水平,展示职业技能才艺的重要措施。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细化工作方案,切实做好赛事组织工作;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选拔赛和决赛的参赛组织工作。 NO.2 严格要求,确保质量 按照相关职业竞赛要求,组织好竞赛,确保竞赛工作科学规范,严格遵守纪律,强化过程监督,确保竞赛公平、公正,高质量完成。 NO.3 加大宣传,营造氛围 承办单位、各参赛单位要以组织、参加江西省“振兴杯”职业技能竞赛为契机,通过电视台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主流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赛事赛况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,选树典型,努力营造“劳动光荣、技能宝贵、创造伟大”的社会风尚。 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:廖旻、李胜文 联系电话:0701-6275320、15107015733 电子邮箱:1522742524@qq.com 地址:江西省鹰潭市经济大厦6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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